液化天然气(LNG)卫星站作为管道天然气的有益补充,实现与管道天然气供应方式的
优势互补。城市供气作为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管理。在已实施燃气特许经营的区域内引入LNG供应商,开展LNG卫星站项目建设,以LNG内陆运输+卫星站LNG直
供等非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气,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且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气源不足,亦可对气价起到调控作用。
LNG卫星站 燃气特许经营 关系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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