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3年,西气东输一线途经的河南省,由郑州燃气集团、中国长城铝业、郑州泰祥电厂、河南联合燃气、济源中燃及驻马店、信阳、周口等9 家项目法人主体结成“谈判联盟”,与中石油进行天然气购销价格谈判。“照付不议”、“照供不误”等所谓天然气供应的国际惯例和规则,在中国国内呼风唤雨、甚嚣尘上。如何保证和平衡上游供气企业的天然气开采积极性和下游用气企业与上游的议价能力?河南省内几家天然气企业的“合纵连横”、“谈判联盟”是不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是不是有必要成立省级天然气公司来统一建设省内天然气管网和管理用气市场?本文对组建省级天然气公司做出了初步调研与探究,众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的论证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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